北京市202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及缴费时间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5年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地区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考发〔2025〕19号】),明确了北京市202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相关时间为:
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6 月 26 日
资格审核时间:提交后24 小时内在线核查
网上缴费时间: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6 月 30 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21 日
具体通知如下: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文件
关于北京地区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京人考发〔2025〕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 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4〕32 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 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关于 2025 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 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20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25 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 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二科”和“增 报专业”3 个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级别 报考。
考试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 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 个科目。《专业 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 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10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 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 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 级别)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参加 2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
符合上述( 一)所列报名条件,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 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2 个科目: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 年。
(三) 参加 1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增报专业”级 别)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四)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 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 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25 年
9 月 20 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5 年
9 月 21 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10 个专业)
(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5 分钟后一律禁止 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 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 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 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 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 答题卡上作答。
(四)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 考证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 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 知承诺书》( 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 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 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 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s://rsj.beijing.gov.cn/,下同)“人事考试服务频道” - “成绩查询”栏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 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 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 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 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 1。
2.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6 月 26 日。注 册信息原则上 24 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 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等信息维护, 以免错过报名。为加强报名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 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 格 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 接受网上人工核查。
3.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6 月 30 日。完成报 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 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4.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 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 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三)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21 日 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 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
网址:https://www.pqrc.org.cn/Details/Publish_Details_F
orm.aspx?RowGuid=7c4e9303-ab0f-4914-8b30-801b3c1ca37d。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 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二科”级别的人员 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增报专业”级别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二)考生可于 2025 年 12 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下同) 查询考试成绩。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 号)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印发纸质资格证 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 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 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纸质资格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该证书在全国范 围内有效。 纸质资格证书核发工作将在证书运抵北京地区后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 具体核发事宜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四)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 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增报专业考试 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个人办 事”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 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版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效 力,可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 2021〕 347 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6 元,主 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5 元。
(二)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 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 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因电子票据查验有效期为一年,请考生 及时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 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 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 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 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 g.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 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 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 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 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https://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考试报名流程图
2. 审核机构联系方式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5 年 5 月 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5 年 5 月 30 日印发
附件 1:考试报名流程图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 即日起-6 月 25 日 )
报考人员须本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 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 24 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系统核查无论通过与否均可继续报名流程)。
特别提示: 网上报名务必由报考人员本人操作,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 致个人信息被篡改,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
提交报名信息 ( 6 月 17 日-6 月 26 日 )
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客观; 按要求上传审核所需的材 料(图片等材料须清晰完整;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上 传学历、学位证书时须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 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
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
签署告知承诺书后需要撤回承诺的,需在提交报名信息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承诺后,本年 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其他未通过系统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按要 求上传相关材料,接受工作人员网上核查。
系统审核通过人员
· 不选择告知承诺制人员
·撤回承诺人员
·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
·其他未通过系统审核人员
网上审核( 6 月 17 日-6 月 26 日 )
审核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日进行网上审核,报考人员应及 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须在审 核时段内(节假日除外)致电所选择的审核机构进行咨询, 各审核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2。
网上审核通过人员
网上缴费 ( 6 月 17 日-6 月 30 日 )
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不得补缴。
附件二:审核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审核机构
服务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
1
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9:00-11:30,13:30-17:00
87091856
2
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9:00-11:30,13:30-17:00
83529884
3
朝阳区考试测评中心
9:00-12:00,14:00-17:00
84296061
4
海淀区考试中心
9:00-12:00,13:30-17:00
68945516
5
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
9:00-11:30,14:00-17:30
63258384
6
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9:00-11:30,14:00-17:00
68868107
7
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9:00-11:30,14:00-17:00
69844345
8
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9:00-11:30,14:00-17:30
69365742
9
通州区人事工作综合事务中心
9:00-11:30,14:00-17:00
81539621
10
昌平区人事考试中心
9:00-11:30,13:30-17:00
80101318
11
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9:00-11:00,14:00-17:00
69970247
12
顺义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9:00-11:30,14:00-17:00
69469584
13
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9:00-11:30,14:00-17:00
81296852
14
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8:30-11:00,13:30-17:00
89686020
15
延庆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9:00-11:30,14:00-17:00
69144985
16
密云区人事考试中心
9:00-11:30,13:30-17:00
8903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