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指南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
根据近两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预计7月份开始,各地区报名时间不一,请以考务文件公布时间为准。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 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 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免两科的考生应提供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明;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年限证明;
(5)增报专业的应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4. 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2.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最新的专业目录是2022年中国人事考试网整理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硕博)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附件: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docx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pdf
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硕博)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pdf
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7-8日,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第一天 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二天 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即可。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 个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级别报考。
考试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 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 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 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10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长 | 题型与题量 | 满分 |
建设工程经济 | 2小时 | 单选题:60道 多选题:20道 | 100分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3小时 | 单选题:70道 多选题:30道 | 130分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3小时 | 单选题:70道 多选题:30道 | 130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4小时 | 单选题:20道 多选题:10道 案例题:5道 | 160分 其中案例题120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答题时要仔细阅读位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中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流程安排计如下:
网上报名:预计7月开始(各省报名时间不同)
现场审核:8月开始开始(各省审核时间不同)
缴费时间:8月开始开始(各省审核时间不同)
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左右(各省时间不一)
考试时间:9月7-8日
成绩查询:考后2个月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免试级别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2年2月16日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一级建造师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其中建设工程经济:60分;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均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十个专业:均为96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 号 ) 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 “证书查验”栏目,点击 “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资格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具体领取或邮寄方式,以当地考试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基于《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无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住建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住建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受刑事处罚的。
·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
·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
·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