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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福建二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大立教育   2019-10-23

  不同于实行全国统考的一级造价,今年首次开考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将由各省(市)地区自行组织开展报名与考试工作,所以考生们需要时刻关注自己所在地区的造价考试官方消息。近日,大立教育获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征求《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小编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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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人社局、水利局:


  为规范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共同起草了《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详见附件2),并按系统以书面形式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反馈至下列联系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省住建厅联系人:詹宁素 0591-38161636-806


  邮 箱:zhanningsu@163.com


  传 真:0591-38161636-6


  省人社厅联系人:陈伟彬 0591-87857057


  邮 箱:fj87857057@qq.com


  传 真:0591-88201921


  省交通厅联系人:翁锦媚 0591-87077841


  邮 箱:87077841@163.com


  传 真:0591-87077843


  省水利厅联系人:谢钟裕 0591-83605117


  邮 箱:fjslzjz@126.com


  传 真:0591-83605117


  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于2019年10月31日之前将本系统意见汇总提交至省住建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

      1. 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修改建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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